每位顧客在購買食品時,都會注意食物的保質期。如果遇到過期發霉食品,肯定是無法食用的,而且對健康是極大的威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也有相關規定,消費者如購買到過期食品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商品時,可以要求商家退貨退款並主張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但是湖南省衡陽市民李成宇的遭遇,卻完全顛倒了過來。當他買到發霉變質食品,要求更換的時候,卻遭到了超市老闆叫人輪番毆打,被打斷了12根骨頭。
今年1月來到衡陽市林隱假日酒店打工的李成宇,平日就住在酒店旁邊的員工宿舍。今年7月8日下午4時左右,他在宿舍樓下的超市買了綠豆餅、老婆餅和法餅等零食,但是到晚上拆開包裝時食用後卻發現那塊一元錢的法餅「有一股霉味」。於是他便下樓找超市更換商品,超市老闆彭某卻說「發霉又不是過期,吃不死人」,說完還將李成宇手中發霉的餅扔進了店門口的垃圾桶里。
隨後,李成宇便提出不需要彭某退錢了,自己換一瓶2元的雪碧這事就算了。但彭某卻不依,還要求李成宇補雪碧的差價。當時李成宇表示差價下次一起給,但到這時彭某便開始大聲辱罵起來,說買不起就別買,還說自己的東西就是賣給你們這些狗雜種吃的。
更換商品不成的李成宇當下便離開了超市,在超市門口曾抱怨過一句「你們家賣發霉食品,還不讓人家說。」沒走多遠之後越想越氣,於是他便再次來到超市門口的垃圾桶中想將那塊發霉的法餅撿出來留作證據。但是在這時彭某發現了李成宇,便衝出來一拳接一拳地打過來。隨後,彭某及其兒子還有店中其他兩人一起將其拖到超市內部毆打。
李成宇被這四人在超市門口的大街上持續毆打了七、八分鐘,直到後來有路人在旁制止,李成宇才有機會逃到酒店裡。後來李成宇向警方表示,當時自己從彭某4人身上都聞到了很大的酒味。自己被對方抓住雙手,從頭到尾都沒有還手。事後,醫院的診斷書顯示,李成宇全身10根肋骨和2根胸骨骨折,橫突骨折兩根,心臟、肺部有血液滲出。被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為輕傷一級。
目前實施毆打李成宇的四人中有兩人已經被警方刑拘,還有一人在逃,一人未能收監。而李成宇表示自己已經住院一個月,臥床4個月了,之後也一直在家裡養病,作為家裡的一個頂樑柱,這次的事故對於工作已經浪費了太多的時間。事後施暴方雖然表示可以賠錢,還多次聯繫自己威脅讓他簽署諒解書。但李成宇表示自己現在不願簽諒解書,也不要賠償金,只希望能將對方四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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