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州議會本周通過了「全國領先」的動物福利法重大修改案,對虐待動物者處於「重刑」。
據阿德萊德《信使報》報導,本周通過了《動物福利法》是自2008年以來的首次修改,南澳環境廳長Susan Close稱該立法為「全國領先」。她說:「我們現在擁有全國領先的動物福利立法,這些立法比其它州更為嚴格,因為我們不能容忍任何針對我們所關愛的動物的殘忍行為。」
在新法案下,虐待動物者的最高監禁時間將從4年增加到10年,罰款從5萬澳元增加到最高25萬澳元。而涉嫌虐待動物的公司可能會被處以高達100萬澳元罰款,為全澳之最。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南澳分會執行長Marcus Gehrig表示,原來的動物福利法案未能滿足社區的期望。「當看到某人因虐待動物被起訴時,最後只受到輕微的懲罰,我們常常會感到非常沮喪,而現在懲罰變嚴厲,真的令人欣慰。」
RSPCA將在四年內獲得超過1,600萬澳元的撥款,用於動物福利合規檢查工作。Gehrig表示,該組織發現南澳虐待動物的行為越來越多,額外的資金將使他們能夠增加檢查員的數量,並對虐待動物報告做出更快的反應。
新法案還要求寵物主人提供最低限度的照顧,例如為動物提供適當的食物、水和庇護所,以及要求強制報告賽狗行業內涉嫌虐待動物的行為。
Gehrig表示,與其它州一樣,動物的定義也將擴大到魚類,但這些變化並不影響休閒捕魚和商業捕魚。而是針對諸如獲取鯊魚鰭和黃貂魚尾等殘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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