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立國建制
元至正十六年(1356 年),朱元璋過江,占領集慶,改集慶為應天府。集慶即今天的南京,為六朝故都,改稱應天府,反映了朱元璋有稱王的意圖。集慶當年是孫吳立國之地,故於是年七月朱元璋自稱吳國公,已經有要稱王的表示。次年胡大海克徽州, 鄧愈舉薦朱升給朱元璋,朱升便向朱元璋講了「高築牆、廣積糧、 緩稱王」的建議。
為什麼勸朱元璋緩稱王? 那是為了免得招忌樹敵,不要圖虛名,要務實事,實事也就是高築牆、廣積糧,打好將來稱王的基礎。事不在於名,在於實。北邊的韓林兒稱小明王;西邊的徐壽輝也很早就稱帝,國號天完;東面在平江(蘇州)的張 士誠很早就建國號為周,到至正二十三年(1363 年)張士誠復自 立為吳王。因為平江在戰國時便是吳國的故都,朱元璋在次年(1364 年)便即吳王位,故當時有東吳、西吳之分。到了至正二十八年(1368 年)正月,朱元璋才建國號為明,建元為洪武,足足推遲了十二年時間,這為朱元璋贏得了充分發展的時間。
有三重意義: 一、這個政治結構的權力從哪兒來; 二、這個政治結構的組織形態; 三、這個政治結構的運作過程以及在這個運作過程中的人際關係。組織形態則包括這個結構內部的決策機構、行政機構、軍事機構、監察機構以及從中央到地方的層級結構, 這個複雜的有機結構內部,相互之間構成制衡關係。這樣的組織 形態是在運行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既有相對穩定的一面,又有不斷演化的部分。其在運行過程中的畸變,又往往與在這個組織結構中活動的、不斷變動的群體內部人際關係的演化息息相關。同時在這個結構運作過程中,必然產生與運作程序、方式、手段相應的種種制度性的規範。這些制度規範,會有一些靜態的見之於書面的相應程式,而這些程式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又會產生各種非 規範性的習慣,一定時間以後,這些習慣也可能變成規範。此外,在實踐中還會產生各種屬於潛規則範圍的程式,影響着實際的運作效果。故研究政治史,既要了解這個結構的歷史淵源,還要了 解這個結構設計者的願望與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的畸變,對它既 要有靜態的剖析,也要有動態的觀察。
那麼,這樣一套結構及其運作方式的合法性有何根據呢?毛 澤東講過我們的權力從哪兒來,是人民給的,即這個合法性是人民的意願和授權。怎麼給呢?是通過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賦予的,通過憲法來規定的。朱元璋作為皇帝當然不會有人民這個概念,其藉以說明王朝統治合法性的根據是天命,所以詔令一個皇朝的建立,實際上是一個新的政治結構的崛起,包含的第一句話便是「奉天承運」。皇帝辦公的正殿叫作奉天殿,即帝位的那一天,皇帝要祀天地於南郊,北京的天壇便是祭天的地方。 只有皇帝才有祭祀天地的資格,有了功績可以登泰山行封禪之禮,皇帝可以在泰山與天地相通,這也成為皇帝的特權。這只是名義 上,或者說是口頭上書面上說的和禮儀上做的,實際則並非如此。這個權力是在逐鹿戰爭中搶來的,或者說天下是打出來的。打天 下的當然應該坐天下,而且要世代相傳。這才是問題的實質所在。 那時候關於天命的種種說辭,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神話。朱元璋的年號用「洪武」二字,其本質意義就是弘揚武力,它背後的實際 意義是說,天下是我靠武力搶來的,也得靠武力維持統治的穩定。
翻開《明史·太祖本紀》,其中說:「母陳氏。方娠,夢神授藥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氣。及產,紅光滿室。自是, 夜數有光起。鄰里望見,驚以為火,輒奔救,至則無有。」還講到 朱元璋出家為僧,「游食合肥。道病,二紫衣人與俱,護視甚至。 病已,失所在」。這些故事都是無法驗證的,是文人從《漢書·高 帝紀》中變着法子搬下來的,它實際上反映了朱元璋自比於劉邦。 《漢書·高帝紀》中雲:「姓劉氏。母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 是時雷電晦冥,公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上。已而有娠,遂產高祖。」 還講到劉邦為亭長,送徒驪山,途中,「高祖被酒,夜徑澤中,令 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願還。』高祖醉,曰:『壯 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斬蛇。蛇分為兩,道開。行數里,醉困臥。後人來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人問嫗何哭,嫗曰:『人殺吾子。』 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 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欲苦之,嫗因忽不見。 後人至,高祖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
比較朱元璋與劉邦的故事,二者何其相似,這些神話都是為了說明其受天命的根據,編這些故事的目的是為了騙老百姓,證明其合法性而已。 他們做皇帝是天命所歸,沒有天命的人,休想搶奪他們的皇位。 如果去翻一下歷代正史中的本紀,那些靠逐鹿或宮廷政變而搶來 天下的帝王,幾乎都要假天命的故事來證明其合法性。故事人人 會編,戲法人人會變,只是巧妙不同而已。漢武帝在賢良對策中 所問的也就是天命的根據在哪裡。董仲舒及公孫弘的對策說的天 人關係,也就是天命論的歷史根據,說到底,都是為了證明漢代 帝王,特別是漢武帝的權力來自天命,有其合法性。
政權結構的組織形態,在中國歷史上換了那麼多朝代,基本 大同小異。毛澤東說過「百代都行秦政法」,「秦政法」就是戰 國以後逐步形成,由秦始皇總具大成的。兩千多年來,儘管王朝 更替,政權分分合合,但中央集權層級式的專制主義行政體制沒 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後代總是繼承前朝的體制並略有變更。漢 承秦制,唐宋也是繼承秦漢的基本形態,用現代的術語,叫作路 徑依賴,略有變更則是根據當時形勢和格局的需要而作出的調整。 大明王朝的政治組織形態,在起點上還是繼承元朝的體制。
朱元璋在至正十六年占領集慶以後,改集慶為應天府,置江南行中書 省,自總省事,置僚佐,這是沿用元朝地方行省的體制。到了至 正二十四年即吳王位時,便不再以地方行政機構自稱,而是建國稱王了。他建置百官,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常遇春、 俞通海為平章政事,那都是沿襲元代建置的官僚結構和名稱。元代尚右,這時他亦尚右。洪武時,朱元璋為了使自己區別於元代, 由尚右改為尚左,這時李善長為左丞相,李善長的實際地位沒有 變化。所以說,變化往往只是形式上的,或者在名稱上的,實質 的變化當然也有,但不會很大。
從政權的組織形態上,元明之間,有繼承,亦有發展,而繼承是全局性的,發展只是局部性的修正。元代的政治組織形態, 有其從漠北遊牧民族帶來的某些特徵,但其政權最基本的組織形 態則是沿襲唐宋舊制。元在中原地區的行政樞紐,從大斷事官機 構演變為中書省,以中書省掌全國之政務,這本來是漢及魏晉以 來的傳統。在中書省設左右丞相,以右為上,元代皇帝與宰相的 關係屬「委任責任」模式,宰相雖實行多相制,但相權往往集中 在一兩名宰相身上,由於宰相權重,故宰相易於專權。這個制度 規定下,皇權與相權之間的關係是相對的,因人因事而異,往往取決於二者之間人事的變化。帝王是雄才大略者,那麼宰相的組織機構往往不能穩定。漢武帝劉徹是一個有作為的皇帝,丞相只 有唯唯諾諾,才能善終於相位,如公孫弘便是這樣一個人物,《漢書·公孫弘傳》稱其任丞相御史六年,年八十終丞相位。其後,李蔡、 嚴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氂繼續為相,「自蔡至慶, 丞相府客館丘虛而已,至賀、屈氂時壞以為馬廄、車庫、奴婢室矣。 唯慶以惇謹,復終相位,其餘盡伏誅雲」。
君王雄才大略,宰相只能唯唯諾諾;反之,皇帝屬童稚或昏庸之輩,則往往出現宰相專權的局面。舉例來說,同一個宰相制度,同一個皇帝唐玄宗李 隆基在處理君相關係的問題時,前後便有不同。前期與宰相姚崇、 宋璟兩人相處是相得益彰,後期放手李林甫、楊國忠專權,則與 其荒於女色有關。楊貴妃這個悲劇無論從哪個視角看,責任都在 李隆基身上,唐玄宗荒廢了帝王必須擔當的角色。宰相制度的存 廢,亦是相對的,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集決策和行政權力於一 身,這只能行之於一時,而其子孫倦怠時,宰相或者宦官的專權 就難以避免。相應的組織結構,在其運行過程中,往往因人、因事、 因時而發生各種變異,許多事物不能死摳書面條文,還得看其實 際運行的情況,看相關人物的狀態,才能透過現象看清事物的本質。 決策與行政畢竟是不同的功能,皇權不能長期取代相權,反之相 權亦不能取代皇權,歷史便是在這個動態中演化,而組織形態亦 往往隨之變化。
關於廢除宰相制度的問題
關於明初的幾個宰相,劉基與朱元璋之間曾有一段對話,見 於《明史·劉基傳》:「初,太祖以事責丞相李善長,基言:『善 長勛舊,能調和諸將。』太祖曰:『是數欲害君,君乃為之地耶? 吾行相君矣。』基頓首曰:『是如易柱,須得大木。若束小木為之, 且立覆。』及善長罷,帝欲相楊憲。憲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 『憲有相才無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義理為權衡,而己 無與者也,憲則不然。』帝問汪廣洋,曰:『此褊淺殆甚於憲。』 又問胡惟庸,曰:『譬之駕,懼其僨轅也。』帝曰:『吾之相, 誠無逾先生。』基曰:『臣疾惡太甚,又不耐繁劇,為之且孤上恩。 天下何患無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諸人誠未見其可也。』後憲、 廣洋、惟庸皆敗。」
劉伯溫這一席話是發之肺腑之言。他在朱元璋面前議論了那麼多朱元璋心目中的宰相繼承人選,一個也不行, 請他出山也不願,既得罪了人,那就很難保全自己了,儘管退隱 在山鄉,也難善終。從劉基與朱元璋的談話中還可以知道,這個 上層集團內部充滿着矛盾。明初大部分將相出身於淮西,過江以前就投身於朱元璋了,而劉基、宋濂是浙南人,是朱元璋打敗方 國珍以後,才參與朱元璋屬下的統治集團,自然有派系的分歧。 劉基評論的人物大都屬淮西集團的,他得罪人了,所以才有後來 胡惟庸派人毒死劉基的傳說。反之看,胡惟庸這個大案也就有了因頭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知道,作為宰相這個角色,不僅需要具備實際行政能力,更需要具備平衡方方面面相互關係的能力,同時在這個基礎上能把事情辦好,讓上下左右對你都滿意才行。這 個要求可是相當高的啊!劉基不願蹚這個渾水也有他的道理,這 可是一個難以擺平的大江大海,難免有風浪來襲,出現翻船的局面。 說這個故事,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上層集團內部難以言說的種種復 雜的人事關係,一言不慎便會帶來滅門之禍。
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國以後,就想着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力,並 使子子孫孫都能牢牢掌握好皇權,不受各種力量的威脅。從秦漢 到宋元,直接威脅皇權甚至顛覆王朝的因素,不外乎這幾個方面: 一是相權的專政,典型的案例如曹操;一是外戚的專權,如西漢 末年的王莽專權;一是宦官專權,如漢唐都是敗於宦官之禍患。 除了這三個因素之外,便是驕兵悍將的跋扈,北宋杯酒釋兵權處 置了這個問題,但北宋因此始終處於積弱的局面。故朱元璋建國 時,便希望在組織制度上處理好這些問題。
那麼,朱元璋能否真正解決帝王制度自身的種種痼疾呢?從整個明王朝的歷史來看, 恐怕未必如其所願,其中關鍵是他無法保證接替其帝王權力的王子王孫們的狀況。怎麼做皇帝,雖然有一套從娃娃抓起的東宮制 度,但並不一定能培育出具有雄才大略的帝王,他的子子孫孫實 際都不怎麼爭氣。他想方設法搞的那一套制度設計不能說完全無 效,但關鍵還是在人,帝王的素質太差,難保這一套制度設計不 歪歪斜斜地變形。當這一套制度完全變形以後,要振作起來復興 這個王朝,同樣也很困難,所以崇禎帝最終難逃吊死煤山的結局。 掌控國家權力的才能,既不可能靠血緣關係的遺傳,也不可能完 全從書本上去領會和掌握,它是從王者的社會實踐及其相應的社 會關係網絡中發展起來的,先王留下的遺詔不能說不起作用,但 作用亦有限。
一個王朝垮塌以後自會建立起新的王朝,改朝換代的事在中 國歷史上反反覆覆地出現過,在改朝換代的過程中,或者在換代 不改朝的時候,這個組織結構也會作出某些局部性的修正。這些 年來,我們習慣於把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各種問題,歸之於制度的 缺乏和不健全,其實制度不是萬能的,關鍵還是在制度體系內外 運作的人際關係的狀況。制度設計往往是靜態的,而制度體系內 外運作過程中的人際關係則是動態的,它自然會導致制度自身的 畸變,出現與制度設計之初良好願望相反的結果,所以不僅要關 心制度設計,更要關心制度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人際關係的狀況, 否則一切制度設計的良好願望都會落空。
宋元遺留下來的政治制度進行調整和修正,成為他考慮的中心問 題。先說中央行政機關的宰相制度,自從秦始皇設置宰相制度以後, 為了防止相權對皇權的侵犯,歷朝歷代都在對這個制度設計進行調整。漢武帝時內朝尚書省的設置,便是為了牽制外朝宰相的權力, 尚書台成為外朝實際的宰相以後,魏晉才有中書省的設置,中書 成為決策機構,尚書成為行政機構。唐代分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 那是將決策與行政分開,中間再加上門下省的封駁,以保證決策 能比較符合實際。宋代門下省退出,給事中大體如諫官,變成中 書的對立面,但很少能如門下、侍中那樣對詔敕行使封駁權,而 中書省的長官,也就成為左右宰相。故朱元璋稱吳王時,因元尚右, 便以李善長為中書省的右丞相。明初徐達、李文忠因受命外出征討, 未嘗專理省事,實際上的丞相是李善長一個人。
從李善長到胡惟庸, 這十多年時間,中書省的宰相府實際上成了左右明王朝政局的力量,史稱李善長「外寬和,內多忮刻」(《明史·李善長傳》)。 洪武四年李善長因疾致仕以後,其繼任者楊憲、汪廣洋、胡惟庸 都是李善長的下屬,其中汪廣洋比較能「謹厚自守」,但不能「發 奸遠禍」(《明史·汪廣洋傳》),也就是不能與楊憲、胡惟庸劃清界限,最終還是不能逃脫被誅滅的結局。胡惟庸初為寧國知縣, 以李善長推薦,擢太常少卿。洪武六年(1373 年)七月,以胡惟庸為中書左丞相。楊憲敗,汪廣洋浮沉守位,讓惟庸總中書政事,內外諸司封事入奏,都要經過胡惟庸這個口子,他便處於一人之下、朱元璋立國以後,在他執政的三十多年時間內,如何對漢唐萬人之上,奔竟之徒,爭赴其門下。這樣他便能威福自恣,專生殺之權,那就犯了朱元璋的大忌了。洪武十三年(1380 年)朱元 璋起胡惟庸案,乘勢廢掉了元代的丞相制度。《明史·職官志一》 有一段非常概括的表述,其雲:
自洪武十三年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 書任天下事,侍郎貳之。而殿閣大學士只備顧問,帝方自操 威柄,學士鮮所參決。其糾劾則責之都察院,章奏則達之通 政司,平反則參之大理寺,是亦漢九卿之遺意也。分大都督 府為五,而徵調隸於兵部。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 錢穀,其考核則聽於府部。是時吏、戶、兵三部之權為重。
這一段話概括了明初中央政府最基本的組織結構,取消了中書省的丞相,讓中書省下屬的吏、戶、兵、刑、工、禮六部的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提高了六部的地位;在皇帝身邊設置殿閣大 學士,作為皇帝處置臣下奏章的顧問,實際上仍然是一個秘書班子,沒有實權,只是做顧問,它的職掌是「獻替可否,奉陳規誨, 點檢題奏,票擬批答」,即在皇帝身旁,做參謀顧問,負責清點 檢查由通政司送來的各部和各地上送的奏章,並標明題目,皇帝看了口授處理意見,對題奏作批答。票擬便是代皇帝擬定批示, 他們的身份便是皇帝的秘書。起初設置大學士的有中極殿、建極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都是朱元璋處理公務的場所。到洪武十五年(1382 年)仿宋制,設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後來又設文華殿大學士,秩皆正五品,由於 品秩不高,便不能任意弄權了。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 年),朱 元璋又敕諭群臣:「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 立法至為詳善。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 論以極刑。」
這便以祖訓的形式,把廢丞相作為制度給定死了。 實際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上規定不設丞相,那些備顧問的大學士,儘管品秩不高,仍能衍生為實際上的宰相。無宰相之名,而具宰相之實。《明史·職官志一》講道:「迨仁、宣朝, 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內柄無大小, 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 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這決定於帝王本身,這個實際上 的相權是帝王自己支撐起來的,它可以沒有宰相的名義,而有宰 相的實權。六部尚書的品秩比殿閣大學士高,在決策過程中,六 部尚書的影響反而低於大學士們。愈往後,這種現象愈明顯,因 為皇帝不親自處理政務了,權力自然旁落。故史稱:「至世宗中葉, 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明史·職 官志一》)如嚴嵩在嘉靖時,便是以武英殿大學士,入值文淵閣, 「朝夕直西苑板房,未嘗一歸洗沐,帝益謂嵩勤」(《明史·嚴 嵩傳》)。其子嚴世蕃官尚寶司少卿,橫行公卿間。嚴嵩入值時, 已六十多歲了,畢竟年事已高,許多事不得不借重於其子嚴世蕃。 史稱:「嵩雖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詔,語多不可曉,惟世蕃一覽瞭然,答語無不中。及嵩妻歐陽氏死,世蕃當護喪歸, 嵩請留侍京邸。帝許之,然自是不得入直。」(《明史·嚴嵩傳》) 這樣一來,嚴嵩才出洋相、露餡而失寵於嘉靖帝。嚴世蕃一出事, 嚴嵩跟着也倒了。故相權的起來,權相實際上的形成,關鍵還在帝王自身。
這是朱元璋建立制度時無法解決的矛盾,子孫不爭氣, 又怪得了誰呢?法制的健全還得靠人去執行,法制再嚴密,人際關係發生變化了,一切制度上的設置都會被架空的。我說這一些並不是制度無用論,而是講制度不是萬能的,良好而嚴密的制度設計和貫徹執行,必須以良好的社會風尚、淳樸的人際關係、高 尚的道德修養作基礎,沒有這些條件,任何制度的設置很難真正 落到實處。因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人變壞了,再好的制度 都有空子可鑽。所以不能把商品社會市場經濟的利益驅動貫徹到 人際關係的方方面面。
孟子見梁惠王開頭所說的話還是正確的: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 吾國乎 ?」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 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 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 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
社會在利益驅動之下,敗壞了風氣,喪失了良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成純粹利益上的較量,那麼設計再好的制度來防止各種弊端,到頭來往往還是收效甚微。制度層面的設計和貫徹,一 定要有思想層面的保障,否則的話只能是緣木求魚。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讀書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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