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香港的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中國廣東深圳市加強對港防疫措施,深圳市政府口岸辦公室25日宣布暫停實施深港互認隔離醫學觀察政策。
據中央社報導,根據這項互認政策,在港完成強制檢疫14天隔離並在其後的24小時內入境深圳的人,只需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相對的,港方也給予深圳入境人士同樣對待。
深圳政府政府口岸辦公室暫停上述互認政策後,今後由香港入境深圳的人,即使在港完成14天檢疫隔離,進入深圳後要再次接受14天檢疫隔離,而非醫學觀察。
檢疫隔離是在指定的地方接受檢疫隔離,不能外出;醫學觀察則只是接受衛生部門的一些防疫規定,比如戴口罩及定時通報體溫,但可自由行動。
深圳當局除了暫停與香港的互認醫學觀學政策外,上周也突然規定,自7月17日起,所有經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入境廣東的人,必須持有港府認可機構發出的72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也要接受14天強制檢疫。
當局只批准部分人豁免權,包括公務商務人員、跨境司機、跨境學生,以及符合廣東、香港和澳門三地隔離互認政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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