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7日發布通知稱,擬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併購公立醫院)。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具體條件、要求和程序等將另行通知。
中國官方的通知還提出,在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技術應用,以用於產品註冊上市和生產。所有經過註冊上市和批准生產的產品,可在中國全國範圍使用。
相較於這次宣布開放部分城市設立外商獨資醫院,北京於2010年9月12日生效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中,已先一步開放台灣醫療服務提供者在上海、江蘇、福建、廣東、海南等地設立獨資醫院。
中國首家台商獨資醫療機構、台灣聯新國際醫療集團「上海禾新醫院」於2012年6月26日開幕,為ECFA簽訂後核准設立的中國首家台商獨資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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