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鼓勵市民到大灣區投資,導致一批自稱「愛國愛港」者陷入「爛尾樓」圈套。周二(23日),20多名苦主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拉橫幅,控訴當局未監管境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活動,導致市民受騙,且向警方、政府部門求助都無果。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20多名苦主在申訴專員公署門外拉起橫幅,上面寫著「政府呼籲港人大灣區投資,集體被騙懇請證監會徹查」,投訴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令大批市民受騙,聲稱合共被詐騙至少4千萬。
有線新聞報導,中山置業事件關注組主席葉小姐表示,在政府鼓勵市民前往大灣區置業、居住、工作下,一群人以團體方式購買,結果樓盤「爛尾」,報警求助還被警方以跨境騙案為由拒絕立案。
葉小姐認為,買家因聽信政府宣傳而上當受騙,「現在有問題,政府應該幫我們直述北京,向中央政府表達,幫助我們。」
香港01報導則指,另一苦主梁小姐花費300萬投資位於石岐、名為「亞洲廣場」的中山樓盤,該樓盤2018年起發售,但目前仍停滯不前。梁小姐在港報警,也遭警署以跨境騙案非其範圍為由,拒絕受理。
她表示,大灣區「爛尾樓」與近期東南亞「賣豬仔」詐騙案,同屬跨境騙案,以及消委會早前已建議加強規管香港的境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活動,港府不僅未監管「隔山買牛」,更大肆宣傳大灣區。他們後來還發現,不少地產代理都是無牌的,令其受害。
一名自稱「愛國愛港」的陳小姐,2017年在中山置業,最後也是換來「爛尾樓」的苦果。
報導說,陳小姐向中聯辦、港府、政黨及立法會議員求助,得到的答覆都只是會將案件轉介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而該局回復稱,「我們都不能做些甚麼」,只能協助將相關信件轉交給中央。
陳小姐批評,「政府不可以如此將責任推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並希望港府向中央轉達有關問題,協助他們討回賠償。
針對「爛尾樓」的請願及投訴,申訴專員公署稱,會按一般程序先評審投訴是否屬於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以及是否有表面證據足供該署展開調查,約需10至15個工作天。
粵港澳大灣區簡稱「大灣區」,包括:香港、澳門、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等多個廣東省相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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