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0日是河南鄭州市特大暴雨一周年,當時全市有380人死亡失蹤。不過,官媒不但對此紀念日集體失聲,還在網絡大量控評刪帖,網友也紛紛反應,想要送花到發生事故的地鐵站和隧道,卻被當局阻擋。但地鐵站現場的圖片顯示,設施地鐵站已被鮮花堆滿,不少民眾現行悼念遇難者。
7月20日是鄭州水災一周年紀念日,下午2時許,有鄭州網友在微博發文指,自己中午訂了兩束花,打算下班後去隧道旁悼念死者。後來花店店主回電,說不能把花賣給他,因為當天鄭州全市的花店都不允許將鮮花出售給試圖悼念720的人,所有訂購鮮花的人都會被逐一打電話確認。
這名網友諷刺當局的做法是「高瞻遠矚,未雨綢繆,只可惜不是在去年」。
這篇微博經過轉發後,不少網友表示不可置信,並親自「以身試法」。微信公眾號「豫廣」20日晚間發文表示,他在網上訂了一束菊花要送到鄭州地鐵沙口路站出口,半小時後外送員來電,表示地鐵口有警察。
外送員依照指示,將那束菊花放在地鐵口不遠處的地上,拆掉了套在花束上的黑色塑料袋。他隨後表示,附近有專門檢查的人員,有人來把花收走。
這篇文章的留言中,有網友說,自己在鄭州訂的花直接被退單了;也以人昨天深夜前往,發現值守人員還在,獻花未果。
更多網友則留言表示:「我就納悶了,為什麼不能送花不能悼念」,並揶揄稱:「鄭州不能惡意祭奠惡意送花」。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21日在微博發文稱,「昨晚才知道,在鄭州,送花悼念也不被允許。眼見着個人的一項項權利,都逐漸被改造必須經過批准才可行使的特權。說話要經過批准,出行要經過批准,回家要經過批准,會不會到某一天,連呼吸也要經過批准呢?」
勞東燕又稱,當所有的權利都要經過批准才能行使,日和在課堂上對學生說,法治的基本要義是「法無禁止即允許」呢?
去年7月下旬河南省遭遇特大暴雨,最後調查判定有398人因災死亡失蹤,有380人集中在鄭州市,主要發生在20日。其中,鄭州地鐵5號線因緊急處置不當,有14人死亡。
這場大暴雨造成的天災、人禍讓許多人銘記在心。去年7月26日,也就是死難者「頭七」之日,出事地鐵站外擺滿民眾悼念送來的鮮花。花束所占面積不斷擴大,當局顧忌影響力,便以黃色圍欄阻擋。但圍欄外又逐漸有人擺放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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