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消對新州Newcastle港的50年限制協議,但被駁回。ACCC稱這些限制阻礙了該港口實現多樣化,並使其競爭對手牢牢占據了壟斷地位。
本案涉及的協議被稱為港口承諾契約,是在2013年5月新州政府對Botany港和Kembla港進行私有化時簽訂的,期限為50年。
契約規定,如果Newcastle港的集裝箱運輸量超過規定的上限,新州有義務對Botany港和Kembla港的運營商進行補償。
2014年5月Newcastle港私有化時簽署的另一份50年契約規定,該港口要償還新州支付給Botany港和Kembla港運營商的任何補償金。這實際上將Newcastle港集裝箱運輸成本提高了一倍。
ACCC認為,這些契約具有反競爭的目的和效果。但法院駁回了ACCC的訴訟請求。
ACCC主席Rod Sims說,這一判決為這個動力煤港口與Botany港和Kembla港的競爭設置了一個 “巨大的障礙”。包含補償條款的協議是反競爭和非法的。「我們將仔細考慮該判決。」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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