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歐盟執行委員會指控Google濫用搜索引擎優勢地位,對該科技巨擘祭出24億歐元罰款,Google提出上訴,但在10日被歐盟普通法院駁回。
Google因為其搜索結果過於偏袒自家價格比較服務Google Shopping而遭到罰款。
谷歌和母公司Alphabet在上訴中稱,此案「於法律、事實和經濟上都是錯誤的」。但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已駁回「這兩家公司所提訴訟的絕大部分,並維持歐盟執委會祭出的罰款」。
根據歐盟普通法院道,Google搜尋結果的排序順位偏袒旗下比價服務,已「背離正當競爭」。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是這項裁決的一大功臣,她摒棄前任對谷歌的妥協性政策,曾經在2018年對谷歌濫用Android系統強化自家搜尋引擎優勢地位,對其祭出43億歐元罰款。
此次裁決,谷歌仍可上訴至歐盟的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尋求最終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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