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祖國違反「國安法」——從鄧炳強一番話談起

林松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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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雙十國慶。(網絡圖片)

中國大陸近年不時提出反對「顏色革命」和「暴力革命」、「反對推翻中國政府」、「反對分裂祖國」,被認為針對所謂「港獨」、「外國敵對勢力」。但實際上,從七十年代末期到八十年代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以來,一直面對是否重新評價毛澤東這個更嚴重的中共「老、大、難」要害關鍵問題。

香港保安局局長兼「國安委」鄧炳強,最近接受香港《星島日報》專訪,談及「十一」與「雙十」兩個「節日」,強調「反對分裂中國」。按照中共過往的政治宣傳習慣,習近平時代下的中共明顯開始逐步觸碰毛澤東主張的「槍桿子裡出政權」、「敢把皇帝拉下馬」。

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圖片來源: 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習近平糾正毛錯誤

中共現任領導人習近平2014年訪問澳洲,筆者收到請柬應邀出席他在澳洲國會議事廳內的演講會。當時筆者坐在第一排,親睹習近平表現「平和」,跟那些「戰狼式」的官員很不一樣。習近平是一個想有所作為的人,其父親習仲勛曾經深受毛澤東「文化大革命」的迫害,習近平實在有切膚之痛要去糾正毛澤東的錯誤,毛澤東正是中國紅色顏色革命和暴力革命的最典型!

最近鄧炳強對「十一」和「雙十」的「表態」,雖然被傳媒解讀為針對「台獨」,但相對中共政壇來說,鄧炳強只不過是一個小人物,鄧炳強一方面當然想「邀功」,另一方面畢竟未必完全領會北京中央的意圖。鄧炳強的政治水平,不能跟習近平相比。

鄧炳強真的有點搞笑,說「如果你心裡真的想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我們一定找到證據,證明你心裡所想及你所做的事。」鄧炳強大概很喜歡揣摩上級以至老百姓所想,希望看透閣下的「心裡」,官場之道!

鄧炳強說:「切勿意圖做出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來的行為,或鼓勵甚至煽動其他人做這些行為,全屬嚴重罪行,因為台灣是中國領土」。《星島日報》報導鄧炳強專訪時,提及「《國安法》列明四罪類,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辛亥革命並非台獨

近年不時看到某些人把「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錯誤當成「台獨」旗幟,不知道「台獨」旗幟實際是「綠色的台灣島」。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在1949年前插遍全中國,是全中國的國旗,並非「台灣國旗」。

2019年台灣雙十國慶一位女孩手持台灣國旗
2019年台灣雙十國慶一位女孩手持「台灣國旗」(圖片來源:PHILIP FONG/AFP via Getty Images)

「雙十節」這個日子,中共也不時作為一個大日子去舉行紀念慶祝活動,紀念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帝制。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中華民國,並非「台灣起義」建立「台灣國」。真實歷史,不能篡改。

2011 年辛亥革命 100 周年,中共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辛亥革命 100 周年紀念大會」,時任總書記胡錦濤、總理溫家寶、「中央軍委」副主席習近平等都出席大會。今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110周年紀念,傳媒報導北京也將在前夕舉行紀念大會,由習近平發表講話。

分裂兩岸嚴重錯誤

習近平等中共領導人出席辛亥革命紀念活動,會不會違反鄧炳強說的「分裂中國」呢?辛亥革命對於滿清皇朝來說,當然是「分裂中國」以及「推翻政府」。但辛亥革命建立後的中華民國,當時的中國大陸、外蒙古,都是中華民國領土,也一直沒有「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來」。

倒是毛澤東搞「湘獨」和「蘇獨」,是黃之鋒、招顯聰等「小孩子」遠遠不能相比的。毛澤東1920年搞「湘獨」(湖南共和國),在湖南長沙《大公報》發表《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提出把中國「最好分為二十七國」。1931年毛澤東又在外國勢力煽動與支援下搞「蘇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毛澤東二十年代搞「湖南共和國」,到三十年代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組織暴徒,建立武裝,發動內戰推翻南京國民政府,殺害了一千萬中國人。到了1949年,毛澤東成功分裂中國,把大陸從中華民國版圖分裂出來。中國海峽兩岸分裂至今,不能不追究毛澤東搞分裂的嚴重錯誤。

中共從九十年代至今,宣傳「民主需要循序漸進」,這說話放在歷史沒錯。如果毛澤東當年不搞紅色顏色革命和暴力革命,不搞分裂推翻中國政府的話,中國大陸已經可以跟台灣那樣,老百姓可以通過普及而直接的民主選舉,去選出各級官員以至國家領導人。

毛澤東一番正確說話

台灣老百姓從1994年開始,已經可以選舉台灣省省長、台北市市長、高雄市市長,1996年開始選舉總統。台灣老百姓只需通過手中選票,就可以把不稱職的國民黨或民進黨拉下台,無需再像毛澤東那樣搞暴力革命去推翻政府,無需再中國人殺中國人。

最近鄧炳強談及「十一」與「雙十」兩個「節日」,涉及何謂「分裂中國」。「雙十」並沒有「分裂中國」,反而「十一」卻是「分裂中國」造成兩岸分裂的日子。「國安法」列明四罪類,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明顯的是,毛澤東完全犯下了「國安法」列明的這些刑事罪行。

然而,毛澤東還有一番說話值得我們肯定的,就是他在1944年7月14日《同英國記者斯坦因的談話》。毛澤東這番說話,仍然見諸於北京人民日報人民網的領袖人物資料庫中:「目前中國需要……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民主制度,使人民獲得一切現代自由,以真正自由的普選方式選舉中央及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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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Bin,林松,林斌
作者林松。(圖:提供)

  作者是新南威爾斯大學政治學博士兼新聞與教育工作者  林松(Lin 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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