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報導,寧夏銀川市一對年邁夫妻從2018年開始辦理離婚,兩位老人多次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均不能成功,民政局給出的理由是,離婚要在相關文件上簽字7次,然而民政局人員每次都說老婦的簽名不合格,並讓她回家練完再來。
老人姓褚,她的女兒表示,其父母感情破裂已有多年,需辦理離婚,但因為母親是盲人,手亦因風濕而變形,簽不好自己的姓名。她又指,其母親已盡力練習簽字1年,但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多次亦以簽字不合格為由,要求她回去練習。
西夏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9日表示,並沒有為難當事人,又指根據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定,離婚必須是本人簽字並按指紋。若當事人實在簽不了字,需要協調相關部門準備視頻和音頻設備全程錄像。
民政局又指,由於民政局協調錄音錄像設備需要時間,考慮到當事人會寫字,只是因為失明時間較長,找不到簽字的位置,字寫得不好,因此給當事人指定合適位置,讓她在離婚手續上簽字,但不能握着她的手去簽名。
工作人員又指,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簽7次名字,即使寫得不好看,只要不是錯別字都可以,但亦有人嫌麻煩不願意去簽字。工作人員又指,當事人最終在引導下已簽完所有名字,並成功辦理離婚。
事件引發網絡熱議。有網民稱,「所以這個新聞是告訴我們一定要理性結婚?!」、「民政局,請問雙手都沒有的殘疾人怎麼辦理離婚或者結婚手續?」、「民政局的思想迂腐的像個老學究,一點都不知變通。真的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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