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紙面服刑案又一起:官員丈夫槍殺情敵 死緩一次減刑至18年

瑤光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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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Narak,adobestock)

前段時間,內蒙古呼倫貝爾一位名叫巴圖孟和的男子「紙面服刑」15年的消息引起網絡軒然大波,很多網友都在質疑中國的司法系統漏洞的問題。近日,有一位與巴圖孟和一樣通過「保外就醫」方式逃過入獄懲罰的殺人犯莊永華被曝光出來。有資料顯示,8月24日內蒙古通遼市中級法院公布的二審裁定書顯示,5名獄醫不同程度參與了對王某6次保外就醫、1次暫予監外執行的病情鑑定造假。最終5人分別以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判有期徒刑3年至5年6個月不等。

這次案件的主人公莊永華,犯案前曾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副總經理,他與總經理武悅良都喜歡上一名女秘書。2004年9月,莊永華用一把小口徑運動步槍將武悅良殺害,並製造出「車毀人亡」現場。有意思的是,莊永華的妻子張玉枝,案發時是內蒙古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

2005年8月,錫林郭勒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莊永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莊永華提出上訴後,內蒙古高級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2006年3月,錫林郭勒盟中院重審後,保持一審判決處罰不變。

莊永華再次上訴。2006年11月,內蒙古高院經過二審審理,撤銷原判量刑部分,改判莊永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是之後的事情就越發讓人看不懂了,被判死緩的莊永華,後來獲得三次減刑。2009年4月,莊永華的死緩刑罰被直接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2010年10月,呼和浩特中院裁定減去其有期徒刑三年。至此,莊永華的刑期已減至十五年。2012年5月,經歷第三次減刑的莊永華,刑期被減至十二年六個月,至2021年6月。

但是根據當年刑法,莊永華從死緩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時,應該是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目前公開的裁定文書,並未披露莊永華減刑原因。而且就算獲得了如此的大幅度減刑,莊永華也並不滿足。2013年2月開始,莊永華就開始頻繁的辦理保外就醫,最后庄永華以支氣管哮喘之類的病症,被描述成「病情危重」。

調查發現,在莊永華違法保外就醫的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的副院長王全仁及另外四名獄醫,扮演了重要角色;錫林郭勒盟兩所醫院的個別醫生,也按莊永華家人的要求予以了「配合」。

2020年4月,內蒙古奈曼旗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對王全仁判刑五年六個月,其餘四人以犯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莊永華最終也只有兩年四個月二十六日不被計入執行刑期。

雖然這件事最終草草收尾,但網友提出的疑問和上次巴圖孟和的案子一模一樣,「當年到底是誰釋放了莊永華?」「是誰指使獄醫乾的,指使獄醫的人又受誰的指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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