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州政府價值6000萬澳元的經濟復甦計劃,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在全州範圍內外出餐飲和娛樂消費可以獲得消費金額的25%,每人總回贈額不超過125澳元。
根據這項餐飲與娛樂消費折扣計劃,從3月29日上午10點和下午3點開始,消費者在全維州範圍內(除墨爾本市中心)消費40澳元以上,便有資格獲得25%的折扣。
餐飲消費時間僅限於周一至周四,第三方送貨服務(如Ubereats、Deliveroo等)的餐點費用不享有折扣;娛樂消費沒有時間限制,但體育和體育賽事(例如使用體育設施、購季節通票、訓練課和個人訓練等)不包括在這項計劃內。
符合條件的餐飲業場所包括:咖啡店與餐館;酒吧與酒館(必須購買食物);夜總會(不包括不向公眾開放的私人會所);啤酒廠與釀酒廠(必須購買食物);快餐店與外賣店;售賣食物的流動車;酒店等住宿場所內向公眾開放的餐廳與咖啡廳;體育、藝術與劇院區內的接待場所;美食廣場;電影院。
符合條件的娛樂消費包括:看電影;參觀展覽或會議;參觀博物館、畫廊與動物園;欣賞現場表演,包括戲劇、音樂、喜劇、文學活動和時裝秀;主題公園、水上樂園與遊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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