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经颁布新的食品法规,以便进一步规范婴儿配方奶粉(适合0-12个月婴儿产品)的广告营销。新法规已于2月22日生效,这被认为是对现行指导方针持批评态度的活动人士的胜利。
根据欧盟最新立法(EU)2016/127和(EU)2016/128,产品标签上将被要求停止使用营养和健康声明,欧盟表示,只允许很少声明将使产品信息更加明晰。
例如,在展示、标签或广告中的婴儿配方奶粉,不能有母乳、免疫或肠道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与个别营养素有关的好处声明将被禁止。但在新法规生效之前,相关条例并不适用于深度水解的婴儿配方奶粉。
严格的规定
所有食品中,对婴儿配方奶粉的监管是最严格的,欧盟的现有规则还纳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TO)《母乳替代品守则》(Code of Breastmilk Substitutes)的相关内容。
截至2016年7月,婴儿配方奶粉都受到欧盟2009/39/EC“特殊营养用途食品”(Foods for Particular Nutritional Uses)法规监管。该立法随后被欧盟609/2013取代,它也被称为《特定人群的食品条例》(FSG)。
在FSG框架下,婴儿奶粉受到更新的2006/141/EC法规监管,而现在又有了欧盟(EU)2016/127法规。
显著变化
新法规扩大了对婴幼儿奶粉广告营销中使用婴儿图片和声明的限制,旨在帮助减少发生诸如反流等喂养问题。
其它值得注意的变化包括强制添加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其范围为每100千卡20到50毫克。
另外,亚麻酸(ALA)的最高含量以及铜、碘、硒、钠、钾、氯化物、维生素A、维生素D和叶酸的最低含量在新法规中都略有增加,但调低了维生素B6、生物素、维生素C和维生素K的最低含量。
爱尔兰是英国奶粉的生产地,为此,爱尔兰食品安全局和爱尔兰乳业局已制定了一份文件,用以指导有关婴儿配方食品的商业往来。
尽管在艰难的2019年爱尔兰的出口额下降了10.2%,至9.29亿欧元,但婴儿配方奶粉仍然是爱尔兰乳业的关键产品,而中国占到其出口总额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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