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一男子在網絡稱自己曾因超速撞死過人,卻未被起訴,炫耀花費50萬(人民幣,下同)擺平,甚至連駕駛執照都未被吊銷。為了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還曬出了《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引發關注。陸媒稱,採訪當地多個相關部門,但未獲得確切答覆。之後,北京青年報發表報導稱「細節不實 將查處傳謠者。」
近日,一份群聊截圖在網絡熱傳,圖片顯示,一名男子在群聊中發布自己2019年拿到的駕駛證信息,包括交通違法13起,其中一起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
該男子和群聊中稱,在該起交通事故中,自己在國道開到160碼,由於速度太快,「對方的屍體都不全了」。
該男子表示,雖然他撞死了人,但是他並沒有被起訴。他說:「50萬花出去,誰不迷糊,駕駛證都沒吊銷,對方訛了我50萬。」
男子還在群內公開了一張由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發出的編號為東檢刑不訴〔2023〕162號的《不起訴決定書》。
上面顯示,被不起訴人李某出生於2001年,安徽省頷上縣人。2023年7月1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名被阜陽市公安局綜合執法分局取保候審。經檢察院查明,2023年5月19日22時05分許,被不起訴人李某駕駛皖KA2B20號小型汽車沿阜陽市潁東區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楊樓孜鎮富民商業街南頭路段時,撞上被害人張某明駕駛的電動三輪車,造成張某明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六大隊認定,李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相關部門推諉
交警支隊
1月2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阜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求證。有警察表示:「哪個民警處理的?六大隊出的警?直屬六大隊去年7月份就已經解散了,沒有六大隊了。」
該警察還稱在電話裡面沒辦法核實身份。他說:「我沒辦法跟你查閱案件,如果你需要什麼,拿上你的身份證明,去交警隊找那個民警,由民警給你解答,我沒辦法給你透露這個案件情況。」
當記者詢問車禍撞死人是否必須吊銷駕駛證,該警察表示:「我沒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檢察院
1月2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阜陽市潁東區檢察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詢問記者是在哪裡看到網帖信息。他問:「你是給我們通報這個信息是吧?」
記者詢問不起訴決定書是否真實,該工作人員答覆稱:「這個得問業務科室,我們是辦公室,你問我們管宣傳這一塊的吧?」
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政治部的電話,並表示「昨天(24日)我們政治部好像接到這個消息了,我們也關注到這個消息了。這個東西不是我們發的,但是這個決定是我們根據事實依法做出來的,最終的話,你跟我們政治部聯繫一下,找政治部的張主任。」
記者追問是對車禍肇事者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工作人員表示:「以他們政治部宣傳部門的說法為主,因為最終的結果,都是以他們那邊來負責處理的,你跟他們聯繫就行了。」
記者詢問是否已找被不起訴人核實,其駕駛證是否沒被吊銷,這位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個得具體問承辦檢察官,我們只是辦公室,我們不是負責處理經辦的。」
記者聯繫檢察院政治部,工作人員表示:「張主任現在不在。」政治部另一位工作人員答覆道:「我也不是特別清楚,他們領導現在正在開會研究這個事情。」
對於是否已聯繫不起訴人核查,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不是他負責處理,目前檢察院正在核實相關情況,他說:「早上領導來了就在開會。」
對於網傳車禍肇事者有關係沒被起訴的說法,這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這個應該是不可能的。他們發的鏈接我也看了,根本沒有說他有關係的事情。」
這位工作人員接着稱:「我不是辦人員,現在領導正在研究這個事情,我只是看到鏈接了,具體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知道的話,我就給你說了,因為我們不是業務部門,我們是行政部門,具體辦理案件我們也是無權過問的。」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事情出來之後,領導現在開會研究這個事情,現在領導也沒在辦公室,所以我也沒辦法給你一個具體的解釋。」
北京青年報闢謠
1月26日,北京青年報發文稱,警方回應男子炫耀撞死人未被起訴事件,「細節不實,將查處傳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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