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代表108名土著客戶向Telstra啟動了訴訟程序。聯邦法院周四(13日)裁決,命令Telstra支付5000萬澳元罰款,因為它在向土著客戶出售手機合同時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據news.com.au報導,Telstra承認門店員工的行為違反了《澳大利亞消費者法》。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Telstra五家門店的工作人員為108名土著客戶簽署了多個手機計劃,這些土著客戶由於語言限制,對合同內容並不完全理解,以為這些計劃都是免費的,但其實他們負擔不起這些費用。
土著消費者Caitlyn Roe接到Telstra的賬單後,因賬單太高付不起而尋求幫助。「我以為欠下這麼多債我會去坐牢,」她說,「我感覺陷入了巨大的黑暗之中,我不希望這樣。」
但令Roe感到吃驚的是,最終她沒有因為欠費而坐牢,反而導致Telstra支付了一筆5000萬的天價罰款。
ACCC主席Rod Sims在法庭裁決後的一份聲明中說:「這些Telstra品牌店的銷售人員使用了不合情理的做法,包括操縱信貸評估,謊稱產品是免費的,利用土著客戶在社會、語言、文化方面的脆弱性,向他們銷售不適合的產品。」
Sims先生證實,5000萬澳元的罰款是根據《澳大利亞消費者法》實施的第二高的處罰。
據ACCC稱,一些相關工作人員不合情理的做法包括,未能向消費者正確解釋合同的潛在成本;謊稱產品是 「免費 」的;在某些情況下,銷售人員還操縱信用評估,包括在消費者沒有工作的情況下謊稱其有工作。
Telstra承認了責任,與ACCC的調查合作,並與ACCC一起向法院提交了有關處罰和其他命令的聯合意見。
此後,Telstra免除了這些客戶的欠費,退還了已支付的款項,並制定了措施,以減少未來發生類似行為的風險。
Sims先生說:「我們期望像Telstra這樣的大型企業有更好的行為,但澳大利亞的所有企業都有責任確保銷售人員不違反消費者法律,操縱或欺騙消費者購買他們不需要或買不起的產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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