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5月31日宣布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後,中共中央、國務院20日再發文取消「社會撫養費」並廢止相關處罰規定,此舉已引發實際上全面開放生育的聯想。
據官媒新華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20日發布,就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9項政策要求。
這項決定宣布,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並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鈎。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隨後也發布上述決定的權威解答,宣稱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計劃生育」。
但「對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三孩的,是否還徵收社會撫養費?」解答則稱:「已經依法作出征收決定並執行完畢的,應當予以維持;已經作出征收決定但尚未執行完畢的,已經徵收部分不予退還,未徵收部分不再繼續徵收;尚未調查或作出征收決定的,不再受理、處理。」
對此,中國網友議論紛紛,多認為中央既已取消「社會撫養費」,那就是生四孩五孩也不罰,形同全面開放生育。
中國知名經濟學家任澤平20日晚在微博發文表示,三孩是政策支持和鼓勵,「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意味著四孩五孩是允許,宣告計劃生育實質性終結。
澎湃新聞引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表示,社會撫養費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退出歷史舞台順理成章。
支振鋒認為,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劇,人們生育意願降低,再徵收社會撫養費已經不合時宜了。但是取消社會撫養費對於提高人們的生育意願能發揮多大鼓勵作用,他表示「並不樂觀」。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為了控制過快的人口成長,全面實施一胎化的計劃生育政策,並祭出「超生罰款」,其後於2000年演進為「社會撫養費」徵收制度。
但超生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金額因人因地標準不一。北京此前是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30%徵收;河北省則按上年度工資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總額2.5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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