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宵禁令出自安德魯斯個人決定 衛生部長吁取消

黎辰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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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州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 (Photo by Darrian Traynor/Getty Images)

綜合澳媒報道,墨爾本嚴格的宵禁令本周成為維州疫情應對的新焦點。在維州首席衛生官薩頓(Brett Sutton)否認宵禁是自己提出的醫學建議後,維州警方首席專員Shane Patton也表示,警方並沒有提出宵禁的要求,也沒有被徵求過意見,只是在宵禁令實施前的幾個小時才被通知。州長安德魯斯在周三(9月9日)的記者會上被一再追問後,不情願地承認宵禁是出於他個人的決定。這引發了各方的怒火及對宵禁有效性的質疑。隨着取消宵禁的呼聲越來越高,聯邦衛生部長也表示,維州沒有醫學依據的宵禁應該取消。

自8月2日州長安德魯斯簽署該命令以來,維州人被迫在天黑後呆在自己的家裡。據太陽先驅報道,警察已發出3831次違反宵禁令的罰款,平均每晚罰款的「創收」達16.2萬澳元,其中很多人只是外出吃飯。雖然從9月14日起,宵禁時間由晚上8點至早上5點改為9點至5點,但仍將至少維持到10月26日。而且只有維州連續14天新增單日病例少於5例,並在這14日內不明來源感染總數少於5例時,才會取消宵禁令。

對於維州這項絕無僅有的嚴厲措施到底出自於誰的決定,安德魯斯一直諱莫如深。維州首席衛生官薩頓此前曾表示,宵禁是防疫限制的輔助手段,而不是出於直接的醫學原因原因。薩頓8 日在3AW電台接受採訪時說,有人就宵禁的問題向他諮詢,但最終的決定是「某個人單獨做出的。」當被問及「宵禁的決定是否與你的建議相悖」?薩頓回答說:「宵禁不是緊急狀態中必須採取的手段,但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我並不反對」。

隨後,維州警方首席專員Patton也在3AW電台上澄清:「警方從未要求過宵禁。

「我已經查詢過警方內部是否有人接過此事的簡報,據我了解,警方只是在宵禁令簽署前幾個小時得到了這項命令的參考副本。

「我們以為是首席衛生官已批准了這項規則,因此才接受並執行了這些指令。「

Patton還否認宵禁是應警方要求進行的,「這是我從來沒有諮詢過或被詢問過的東西。」他對ABC說。

在周三的記者會上,州長安德魯斯被連連追問宵禁到底是誰的決定。安德魯斯最初含糊其辭,表示沒有辦法說出具體人和信息。但在被步步緊逼的追問下,安德魯斯終於承認是自己做出決定,並說「這與健康建議是一致的,最終決定是我做出的,這個辦法很有效」。

宵禁令在各界引發了怒火,人們呼籲取消這項措施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維州國會議員人權聯合委員會主席Sarah Henderson抨擊這項「嚴厲」規則說,「我認為維州政府的每晚宵禁實際上使墨爾本人被軟禁,這構成了對人權的嚴重侵犯。」

「州長對宵禁的辯解——可以方便維州警察執法,構不成合理的理由。」他說。

反對黨領袖Michael O』Brien說,宵禁「應該被取消」。「這是對人民權利的極大侵犯,而州長在沒有任何醫療建議,沒有任何科學建議的情況下就下令宵禁,這表明權力已經落到了這個傢伙的頭上」。

聯邦衛生部長亨特(Greg Hunt)表示,當他聽到維州的宵禁並非基於醫療建議後感到很驚訝。 他在天空新聞上表示,任何限制令都必須有醫學依據。維州的宵禁完全是政府的決定,那麼「我建議他們在未來幾天內考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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