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老農不知何為貸款 去銀行取錢卻被告知欠500萬

丹霞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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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取款機。(圖片來源:Pixabay)

近日,有報導稱,江蘇徐州一個70多歲、不知什麼是「貸款」的潘姓老農去銀行取錢,卻被告知銀行卡被法院凍結,法院已經判決他向銀行償還500萬元貸款和利息,並對其採取了執行措施。幸運的是,從未借過錢的潘老經過申訴後,終於洗清了冤屈。

網易新聞10月25日報導,2018年2月,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收到一位潘姓老人寄來的求助信,說潘老想去銀行取一些現金,不但沒取出自己多年來一點點攢的錢,還發生了上述的一幕。

潘老說自己以務農為生,從未向任何人借過錢,也沒有去過法院,更沒收到過法院的傳票,怎麼就成了被執行人呢?老漢痛心的說,自己只是個莊稼人,從未貸款、從未向銀行借過錢。「別說500萬元了,欠人家500塊錢不還我都睡不着覺,我是真不知道咋就欠了銀行這麼多錢,我這輩子也賺不到500萬啊!」老人委屈的向當地檢察院訴說。

檢察院在調查時,對比銀行提供的資料時發現:潘老的身份證信息正面與之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銀行提供的相同,但是背面的信息卻不一致。因此懷疑潘老可能攤上一起偽造證據製造的虛假訴訟。

原來,在2014年9月,一家電子公司向銀行貸款500萬元。合同約定期限7個月,按月結息,到期還本。當時,潘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以一家電子設備公司股東的身份與其他4人分別和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或出具自然人連帶責任保證書,自願為電子公司向銀行的500萬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對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在銀行發放貸款後,電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期滿後,電子公司連同提供擔保的潘老等人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令電子公司償還500萬元本金及利息,潘老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要洗清潘老的「連帶責任」,除了到房管局和車管所驗證潘老被人安上的「有房有車」的擔保條件是造假文件外,還需要驗證潘老的簽字與擔保文件上的簽字筆跡,證明不是本人簽字。檢察官從潘老的親屬在幾年前曾幫他買過一份保險,根據投保單上有潘老本人的簽字,經過鑑定比對,擔保合同上潘老的簽字確係偽造,非潘老本人簽署。

2018年8月銅山區檢察院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後,法院再審撤銷了原審判決。直到2019年11月,這起虛假訴訟案終於得以糾正,潘老被凍結的銀行卡也恢復正常使用了。

潘老布滿皺紋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久違的笑容說:「這下,我終於能睡個好覺了」。但檢察院沒有提出對該銀行泄露、利用儲戶資料的追究。

潘老漢到銀行存款,身份資料交給銀行後遭到偽造和利用,憨厚的百姓不懂得深究其責,最後不了了之。近日,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在儲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儲戶的28億存款抵押出去,現今巨款無法追回。企業儲戶面臨巨大損失。這樣的銀行,也讓每個儲戶2心裡捏了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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