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和捷星(Jetstar)公司將COVID-19疫情期間的航班積分有效期延長了一年,但也規定了延長使用積分的前提條件。
過去三年間,由於邊境政策不斷變化及COVID-19疫情影響,澳航和捷星的客戶獲得了航班積分。依照原計劃,澳航及捷星的旅客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預訂並完成旅行才能使用積分。
但兩家航空公司3月16日宣布,現在允許客戶有更多時間計劃行程,若想使用航班積分,截止時間可以推遲一年到2024年12月31日,但前提條件是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預訂。
如果客戶預訂的是明年8月的航班,但下單時間拖到明年1月份,則無權使用積分。
據九號新聞台報導,澳航集團客戶部首席官Markus Svensson表示,做出這一改變是為了讓那些在過去三年內因航班取消和邊境關閉而感到沮喪的客戶更容易使用積分,「我們的主要目標是讓每個獲得COVID-19疫情航班積分的人都能充分利用它,這就是我們要將有效期延長一年的原因。」
積分可用於特價機票、常客航班促銷活動和全價航班。
澳航指出,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共有價值超過20億澳元的航班積分,客戶獲得的大部分積分額度都在500澳元以下。
版權聲明: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